三年缓刑四年什么意思:判刑3年缓刑四年是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年缓刑三年是不用坐牢吗
判三年缓刑三年不一定是不用坐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执行的,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缓刑结束后若表现良好,则不需要再执行刑罚,也不需要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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