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破坏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前者指的是故意破坏高铁交通工具的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者指的是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高铁破坏罪是指故意破坏高铁交通工具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因此而罪,且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素 材 : 高 铁 破 坏 罪 与 交 通 工 具 罪 比 较
素材:高铁破坏罪与交通工具罪比较
高铁破坏罪和交通工具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在法律适用和条文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高铁破坏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破坏正在使用的高铁及其设施,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或者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交通工具罪是指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破坏交通工具或者影响交通工具正常使用,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或者公共安全的行为。
从条文规定上看,高铁破坏罪的条文相对较短,共13条,而交通工具罪的条文则相对较长,共21条。这表明在法律适用上,高铁破坏罪更加注重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高铁破坏罪和交通工具罪的判断,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损失程度。如果犯罪行为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且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认定为高铁破坏罪;若犯罪行为仅涉及交通工具的正常使用,则可认定为交通工具罪。
总之,高铁破坏罪和交通工具罪在法律适用和条文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罪名的认定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损失程度来进行判断。
高铁破坏罪和交通工具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在法律适用和条文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区别。高铁破坏罪是指故意毁坏或破坏正在使用的高铁及其设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或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交通工具罪是指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破坏交通工具或影响交通工具正常使用,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高铁破坏罪和交通工具罪的判断,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损失程度来进行判断。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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