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怀疑他人偷窥女友胸部而一拳击伤其眼部的查某,被上海卢湾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8月20日上午,查某与女友并肩而坐乘公交车上班。查某疑心站在其座位旁的一男乘客在借机窥视其穿着低领口上衣的女友胸部,他十分恼怒,起意报复。查某准备下车之时,突然举拳照该男乘客脸上猛击,那乘客悴不及防被打中眼睛,立刻血流满面。经法医鉴定,查某这一拳造成该乘客右眼球破裂伤,确定为轻伤。
法院认定查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查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酌情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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