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一、一方在国外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人在国外,不方便回国办理,那就无法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起诉离婚原则上也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但人在国外,属于特殊情况,可以不用到庭,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是否愿意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没有财产和子女问题,或者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没有争议,但是就是无法亲自回国办理,这种情况只能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快速离婚。
二、开庭不出席怎么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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