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对孩子不好孩子想回来可以吗
时间:2023-03-25 18:40:58 1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后女方对孩子不好孩子想回来可以吗

可以,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

一般来说,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一)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二)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

三、谁将获得抚养权?

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一般来说,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多数会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情况则要衡量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还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具体而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属于相对绝对的抚养权,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例外的情况中,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曾以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理由将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判归父亲的案例,该案的母亲在生下孩子没多久就离开住所地,孩子是靠奶粉由父亲及祖父母抚养。

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孩子,以下是我对可能影响法院考量的因素的一些简要分析:

1、孩子的生活现状

诚如审理我案子的一个法官所说,“我们无从得知谁对孩子好,所以只能看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

考虑到隔代抚养或帮养已经是个客观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4条曾明确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出现的一个趋势是祖父母一辈的自我意识也在醒悟,很多时候宁愿要自己的生活也不愿意伸以援手抚养孙辈。所以商业的第三方服务,如保姆,又在承担替代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形下,经济收入会成为法官不得不衡量的一个因素。

2、双方的经济收入

很多女性客户会问我,她的收入和对方的收入会相差甚远,是不是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说来,单纯的经济收入对比不会直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收入高低不代表没法抚养好孩子,寒门也可以出贵子。法院要看的是是否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否可以要给孩子有一份基础的保障,而并非是要以贵族教育的标准去衡量孩子的需要。只是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双方在经济上无法独立,且需要一方父母的经济资助来完成孩子的抚养,那么,这时经济因素对抚养权归属的影响就大了。

3、双方的国籍

在涉外婚姻的情况,如果双方抚养的条件相当,孩子的国籍也会成为考虑的一个因素,因为孩子的国籍决定了他以后受教育的成本,地点,享受的福利,生活学习的便利等。

比方说,一个美国孩子在中国受教育和在美国受教育,成本等各方面情况都大不一样,传统的法官也会认为在美国可能更有利孩子生活成长,毕竟在美国是本国人,享受本国人的待遇。

4、人品

很多时候,激动的客户会说对方人品有问题,对家庭、对孩子不负责。只是,没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能对“人品”做出客观的评价和鉴定,所以在无从衡量的情形下,法院也没法纳入裁量范围,尽管可以将你的意见记录在案。

5、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和能否行使好抚养权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双方学历的差异可能成为婚姻破裂的原因,但双方的学历通常不能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6、对造成离婚的“过错”

依据该条,法律上一方对于造成离婚的“过错”仅限于以上四种情形,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外情但不同居、分居不支付抚养费、在家偶尔动手一次且未造成任何伤害的等无法在程度上达到法定“过错”。但是一旦过错被法院认定存在,有过错方是否就失去了争取抚养权的权利呢?未必。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存在过错方有以上第三和第四种情形,无过错方争取抚养权就有了绝对的优势,因为至少法院要保证孩子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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