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威胁女方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男方只是口头威胁,法律可能无法在没有相关录音的情况下有效保护,即不能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所以离婚后被前夫威胁的时候,可以尽量通过录音来固定证据;
2、如果行为过激,比如上门打架、纠缠、路上拦截女方或女方家属,可以选择向派出所报警,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或者犯罪,要看男方的行为后果。
一、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婚前双方不具备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的,所以婚前怀别人的孩子,既不能说是出轨,更不能说已经犯法,如果男方家已经支付了彩礼,在还没有领结婚证之前知道了这个问题,只能要求女方家退回彩礼,可是,婚前女方就没有把自己怀上别人的孩子告诉男方,结婚后被男方发现的,男方可以申请女方赔偿。
二、怎样反驳被诬告强奸的罪行
反驳被诬告强奸的罪行如下:
1、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明他们是恋人:男方和女朋友发生性行为,女朋友事后反悔的,一般不算强奸罪;
2、发生性行为时,如果男方能证明当时女方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方不能证明当时女方属于半推半就,而女方有证据证明性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可以按强奸罪论处;
3、行为人明知不满14不管幼女是否自愿,一岁的幼女都应该依照规定进行性关系,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视为犯罪。
4、还有其他方法,比如事后带个录音笔,藏起来,或者打电话开录音,说出该说的,让对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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