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17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二、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四、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五、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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