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只要不是经合并或者分立(无特殊约定)产生的,那么就不存在债权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做验资报告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需要验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二、公司注销后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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