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质量问题属于哪种责任?
时间:2023-08-29 17:10:12 4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需要明确房屋是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否则将不承担保修责任。但若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属于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则可以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签署合同时,如果卖方不知道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卖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此时卖方不承担保修责任的情况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2.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物的质量由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上述四者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无法确定责任方,则可以请求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监理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施工单位追偿。因此,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需要明确房屋是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否则将不承担保修责任。但若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则可能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此时卖方不承担保修责任的情况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物的质量由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上述四者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无法确定责任方,则可以请求监理单位承担责任。监理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施工单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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