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调解解决,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其次,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何量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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