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活埋“绑票”两主犯获死刑
时间:2023-06-11 02:50:24 4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备受关注的陕西省清涧县的强卫那、张杰、王某(女、未成年)绑架案,经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11月8日已有一审结果。榆林市中级法院在清涧县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以犯绑架罪判处主犯强卫那、张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王某因系未成年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间,被告人强卫那、张杰伙同王某在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打工期间,预谋将他人绑架勒索钱财后杀死。期间王某提议绑架其朋友曹某(女)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2010年11月18日下午,被告人强卫那、王某三人驾车窜至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金泰大酒店,以男友约会为名,将曹某骗至清涧县城。11月19日,被告人强卫那、王某、张杰买了二箱啤酒,驾车将被害人曹某带至清涧县笔架山,强行将曹某灌醉,趁其昏睡之际,抢走曹包内现金1040元。之后,三被告人又在清涧县城内购买了铁锹和致人昏迷药物,将曹拉至清涧县折家坪镇白家峁村喇嘛林山顶。强卫那、张杰用铁锨在山顶处挖了一土坑,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捆住曹某的双手,逼其说出农业银行卡密码后,将曹某的口、鼻封堵,扔到土坑内准备活埋,被害人曹某曾两次挣扎着欲爬出土坑逃生,均被强、张二人用脚踢进土坑,后推土掩埋。当晚三人将作案铁锹扔掉,驾车逃逸。11月21日,被告人强卫那、王某用被害人曹某的手机,多次向曹某的亲属发恐吓短信、打恐吓电话,索要人民币10万元,还以曹的名义向其朋友徐某发短信借1000元。11月21日至11月30日,强卫那、王杰利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曹某的亲戚、朋友给该银行卡所打入的现金5000元现金。12月2日,强卫那、王某再次取款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强卫那、张杰、王某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活埋,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及大,遂依法从严对三名被告人做出上述判决。(记者倪建军通讯员乔小兵苏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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