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公司和普通合伙公司的区别
1、合伙人区别
(一)普通合伙人: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有限合伙公司: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2、出资方式
(一)普通合伙人: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二)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财产转让规定
(一)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公司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责任承担区别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公司个人的债务清偿
普通合伙人:首先以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时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分取的收益清偿。或者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公司中的财产分额。但是不能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公司的债务,也不得行使代位权。
有限合伙人:首先以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时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分取的收益清偿。或者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公司中的财产分额。
三、合伙公司竞业禁止和交易
普通合伙中,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同本公司交易。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和本合伙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以同本公司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