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获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
《通知》规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据了解,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调查显示,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0.3%.创业难度大潜力也很大,今后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在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大学生、对困难毕业生施行就业援助等方面,《通知》也作出了规定。
全文5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