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滞纳金科目。营业外支出指的是不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费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应该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金额中扣除的支出。营业外支出包含出售的净损失,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报废、毁损,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技工学校经费以及违约金等。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社保滞纳金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未及时缴纳社保,那么就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滞纳金。
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
1、社保滞纳金按日计算,从欠缴之日起,每天增加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到补缴完毕为止;
2、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3、此外,如果在欠缴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补缴,是不收取滞纳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
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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