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没有太大争议。但有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淆。债权人追偿时,会出现夫妻相互推脱的情况。此时,有必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区别,以解决相关纠纷。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可以证明,在夫妻一方借款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可以证明债务不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产生的;能够证明债务不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妻一方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婚前或婚后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反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者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形成的债务,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表达出举债责任,债务需要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有关家庭生活方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一方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等情况,都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也规定了不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违法活动所负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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