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转移财产可以提起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所以法院如果不认为夫妻因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而导致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夫妻能够在调解中和好的,那法院依法不予判离。
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取证
一、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取证
1、婚内转移财产的取证可以有以下六种。夫妻共有的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出资证据;
(2)公司相关财务报表;
(3)存折的开户行、账号;
(4)炒股账号;
(5)房屋所有权证;
(6)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定罪
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是过错行为,在离婚的时候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一般不构成犯罪。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在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不属于犯罪行为,同时也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仅仅是被认定为过错行为,此时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有机会再对这些被转移的财产要求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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