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拆迁补偿是否纳税
时间:2023-02-18 15:51:47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补偿按国家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综上所述:土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应划拨给集体,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属于其所有人所有,应给与其所有人。补偿费为现金,不是实物。

一、拆迁补偿多长时间才会下来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

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二、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用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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