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婚起诉,法院是需要庭前调解的。
一、单方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单方申请离婚的程序:女方或者男方当事人需要带着离婚所需的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案件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具体判断,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
二、出国离婚流程
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流程:
一、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外的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友或者律师,并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法院会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二、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国外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需提交离婚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及被告在国外的住址。
三、妻子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妻子怀孕期间能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
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也同意离婚,并且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出生后的抚养问题均达成合意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不会禁止。
一、离婚起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二、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如下: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四、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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