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出借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一、借款合同如何规定提前还款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还得看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还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若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提前还款,应保证出借人利息的预期收益等类似条款,避免因借款人提前还款导致利息损失。若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则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避免借款人多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纠纷:
(1)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借贷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个人的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个人的借款是需要约定用途的,还是要看法律对借条等借款协议内容的要求,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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