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认定情况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自首如何认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自首,是否认定自首,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犯罪人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表现综合认定。
在肇事逃逸之后,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若行为人投案后,未如实供述肇事经过,虚假叙述,推脱自已的责任,夸大对方的责任,则按照刑法总则有关自首的规定,因未如实供述案件主要事实,不认定为自首。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公安交管部门可对其处200至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获取,并由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节严重的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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