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在外地或者执行财产在外地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外地的法院代为执行。
一、公积金账户被开通可以查封吗
没有按时还款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是可以查封的。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有对住房公积金强制执行的案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回复中,明确了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即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没钱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方如果没钱赔,另一方任何时候发现对方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次,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最后,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三、上缴国库的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1、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2、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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