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存在未遂。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开始实施犯罪而失败的犯罪未遂。实施行为的开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要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入手,主观上,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行为开始显现;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受贿犯罪未遂怎么认定
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3、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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