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者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提供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设银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30%的存款,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按规定在建设银行交存住房公积金。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地人在深圳买房必须要有稳定的工作,即使是购买第一套房子,缴纳社保的时间也必须连续半年以上,而且是从购房之日开始向前计算的。如果本人符合购房条件,看好楼盘后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
一、买二套房的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二、新政公积金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1、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成都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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