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坦白
醉驾被发现后不逃离现场。一旦醉驾发生事故后明知对方报警,也不要逃离现场,遇到警察,主动坦白。这种情形有可能构成自首,一旦法院认定是自首,那么可能会从轻判决,原先是实刑的,可能变缓刑,原先是4个月的,可能变3个月。以前也发生过,醉驾之后逃离现场,逃离过程中又发生事故,最后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2、积极赔偿
如果醉驾撞到其他车辆和个人,造成损失,积极主动赔偿,也是减轻量刑的有力砝码之一。这个很多人都清楚,本来就喝酒开车被抓了,肯定希望多出钱,让对方司机满意。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这里面有个谅解书很重要。积极赔偿,对方是否满意,口说无凭,得有书面的东西。这一点大家得牢记。
3、配合调查
醉驾遇到交警,醉驾的驾驶员态度和做法非常重要。驾驶员是配合还是不配合,这是会影响量刑的,另外驾驶员的当庭表现也很重要。驾驶员是认真悔罪还是拒不认罪,这个也会影响量刑。所以,配合加认真悔罪,这个是你能做的而且可以做的。
一、酒驾的刑事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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