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医保卡与社保卡的利弊比较
时间:2023-07-16 08:31:35 4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签发单位不同: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签发的;电子社保卡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2)领取条件不同:医保电子凭证只要参加了医保的用户就能领取;电子社保卡必须是有实体卡的基础上才能激活、领取。(3)功能不同: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实现药店买药、定点医院查询;电子社保卡不具备医保电子凭证这两个独有功能。

赠与合同与遗赠有何区别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

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

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

2、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3、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4、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

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

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5、两者的方式不同。

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

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赠与合同在本质上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选择是否撤销赠与,用来保护赠与人的相关权利,避免赠与人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因此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还需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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