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9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
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
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北京车辆限号规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7〕12号)》规定,自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
6、2和
7、3和
8、4和
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二、限号开车怎么处罚
处罚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不记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针对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记一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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