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无论是谁的发明专利都需要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程序,才能获得发明专利的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
(二)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三)初审。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
(四)实质审查。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五)通过审查后,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二、发明专利多久受理
电子版的受理通知书一般两天就能下来。一件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从提交到授权要经过多个环节才能完成专利审批程序。受理仅仅是专利申请提出的第一环,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第一步。只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了请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专利局应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给出了专利局确定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只表明专利局接受了这项申请,绝不等于专利局已授予了该项专利申请专利权。只有申请人收到了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并按期办理了登记手续,缴纳了相关费用,收到了专利证书,专利局对该专利进行了公告,此时才能说该申请获得了专利权。
(一)受理通知书不一定同一天下来,但是申请日一定是同一天。
(二)发明和实用新型双报的专利,其申请日、申请人要一致。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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