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日趋激化。说到看病难、看病贵,每个患者都有许多话要说,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也在群众中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另一方面,据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将近3/4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达60%之多。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起以上,打伤医师5人;北京医师协会对北京市71家二级以上医院的统计表明:近3年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205起,致伤、致残90人。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医护人员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转行的逐年增多。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医务人员不愿让自己的子女报考医学院校。
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
1、医院重程序服务轻人文关怀。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重仪器检查、治疗等客观操作,无意中把患者物化了;现行的医学教育方式缺乏人文教育,导致一部分从医人员素质低下、自身修养欠缺;诊疗流程设置不科学造成三长一短现象。
2、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服务不到位,对患者治疗不精心,存在冷、硬、顶、推等现象;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的蔓延,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降低。
3、医患沟通不畅。部分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不强,态度不积极,技巧不熟练。
4、医疗资源匮乏且配置失衡。占全球人口22%的中国,医疗资源仅占全球的2%,而且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医疗保障覆盖面小,45%的城镇人口和80%的农村人口基本没有医疗保障。
5、社会处在转型期,过高的医疗费用让不少患者不堪重负,少数乱收费、开大处方、滥用大型检查设备的现象又激化了这种矛盾。
6、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公众的医学知识相对缺乏,对医疗行业、医学科学的认知不足,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和局限性理解不够,对承担救死扶伤责任的医务人员寄予过高的期望,超出了目前医学发展的实际水平。
7、部分媒体推波助澜。部分媒体片面地把医患关系定位为简单的消费关系,片面地指责医院,加重了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一、医患纠纷怎么解决
无论什么原因引发了医疗纠纷,也无论是否有违约或侵权的法律事实,只要有纠纷产生,就要有处理机制加以应对。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民事诉讼3种,我国尚未建立医事仲裁体系。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
3、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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