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田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案件。
据悉,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在某网站上发布了其生产的食品加工机械的宣传材料。在宣传材料的内容中含有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机械的专业生产企业。我们的产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工艺一流、包装安全、交货及时。我们有良好的客户基础,产品畅销世界各地。目前,我们的产品出口到2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与世界各地的批发商、制造商以及个人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等语言。
至被查获时止,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具产品出口等相关证明资料,其不能提供,且交代网络宣传内容是虚构的,其公司并未向27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任何产品,也未与世界各地的批发商、制造商及个人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生产的产品仅在河北、山东和河南等几个省份有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了网络虚假宣传行为。依据该法,玉田县工商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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