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异地公证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异地公证有的可以做,有的不可以做公证。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相关资料。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离婚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异协议(上面注明该房产分割细则)。
2、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3、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去咨询办理离异房产析产公证手续。
4、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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