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骗罪家属应该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家属可以聘请相关律师,当事人经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那天开始,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当事人出事后,受害者家属应该尽快的找律师。让律师从公安侦查阶段介入此案,尽快与当事人见面,了解案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男子5张信用卡透支20余万涉诈骗罪受审
1年间,王某先后办理5张信用卡,透支消费累计20余万元,银行多次催收后,他仍未按时归还。
今天上午,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西城法院受审。由于王某在法庭上不认罪,合议庭当庭认为该案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上午9时30分,王某被带进法庭。他的父亲到庭旁听。
30岁的王某是河北人。曾因盗窃于今年4月22日被丰台警方行政拘留。
检方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间,王某先后申办了北京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4张以及中国银行长城银联白金卡1张。
申领成功后,王某用5张卡透支消费累计20余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均未归还。
检方认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公诉人询问王某是否认罪时,王某对其透支行为表示认可,但他表示,自己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罪。
由于被告人当庭对检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该案不再适宜检方建议的简易程序,应使用一般程序,故开庭不到20分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开庭再审。
据公诉人介绍,王某之前曾与朋友合伙做净水器的生意,但因为没有资金就想到用信用卡透支。后来生意也没有成功,欠款也一直未还。
王某的父亲告诉媒体,王某是家里的老大,大专学的是金融专业,但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
他透支的钱我也不知道用到哪里了,也没给家里用。我是个卖花的,推着手推车沿街叫卖。一年四季就算天天有生意,年收入也才2万元,根本没有能力替他还钱。王某的父亲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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