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年计算的,但是,投资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且预缴相应的税款,在一年终了后,再去税务机关缴纳最终的税款。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是先预缴税款,然后再办理汇算清缴的。
个人独资企业年报如何申报
个人独资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持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提供《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及其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提供行政许可证明原件(食品、卫生等);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年检所需费用。企业通过年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上粘贴年检标识。年检标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十七条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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