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使用人,不属于其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属于使用人所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而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其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宅基地上的住宅及附属设施。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宅基地的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不是自然人的私人财产,不可以继承。但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人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对于宅基地,其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是该使用权并非基于继承发生的,只是由于房地一体的原因,宅基地可以继续由房产的所有权人享有。
二、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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