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如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与书面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也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一、选举权与选举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相同点:
两者都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也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参与的一种政治活动的方式。
不同点:
选举权是指我国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也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权利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还包括其他选举权利,如选举村委会干部,选举镇长等等。
二、村委换届选举未能选出新的村委应该怎样处理
村委换届选举未能选出新的村委应该重新组织选举。村委换届选举的流程如下:
1、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至11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2)改选村民代表;
(3)由村选举委员会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候选人名单及选举日;
2、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
(1)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选举日,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
(2)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召集超过半数的全体选民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超过半数的选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并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3)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4)外出有选举权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投票的,但又不愿意放弃投票权利的,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或信件投票,但应在3日前办理委托手续;
(5)投票选举:当场当众公布选举结果;
3、建章立制阶段:
(1)做好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于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移交;
(2)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组织。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30日内推选民调、治保、公共卫生等村民自治组织;
(3)制定规范章程,完善各项制度。
三、村主任可以由村民自行罢免吗
村民可以自行罢免村主任。
而且,也只能由村民自行罢免,其他机关和个人都无权罢免。罢免村主任的,需要经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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