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9条和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同时,犯本罪的人员还可以被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9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4、《国家安全法》中的第四条第一款也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关法律条款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构成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破坏国家统一罪、组织出卖或者叛变国家罪等五种罪名。
背叛国家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背叛国家,背叛职守,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该罪行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行为。该罪行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言论、文字、图像等方式,煽动、鼓励、倡导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该罪行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破坏国家统一罪是指以言论、文字、图像等方式,煽动、鼓励、倡导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该罪行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组织出卖或者叛变国家罪是指为组织、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出卖或者背叛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该罪行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是我国刑法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关规定。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破坏国家统一罪、组织出卖或者叛变国家罪等五种罪名,均危害国家安全,若被定罪,将受到刑罚。其中,背叛国家罪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破坏国家统一罪的刑罚也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数罪并罚,将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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