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第二十八条: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第二十九条: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一、劳动仲裁后该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的方法:
1、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件、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人民法院立案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执行机构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并在延迟履行期间承担债务利息或者延迟履行金;
4、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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