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老婆把财产转移了,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的协议,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共有;
3、如果有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4、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夫妻离婚另一方财产转移了怎么办
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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