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抵押贷款后还股东的担保款合法吗?
纵观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发现并未在法律中对公司抵押贷款后,再还股东的担保款作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去分析这一行为。股东在进行担保时,肯定是跟公司签订了协议,如果在协议中有规定如何处理股东的担保额,例如是通过营业所得还是抵押贷款,则按协议实行。因为协议相当于一个普通合同,因而具有一般法律效力。若协议中并没有约定如何处理股东的担保额,则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因为这样会增加发放贷款方的风险。
二、合同中对担保的约定是怎样的?
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只是一般保证,则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全文5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