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五)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过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
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一、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方法如下:
(1)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马上报告正在执勤的交警部门或者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2)可以向驾驶人和车辆户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3)可以使用网络进行举报,举报时拍照留下证据,有助于交管部门调查核实。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二、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1、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
2、驾驶人超载或超员;
3、驾驶人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4、驾驶人使用伪造驾驶证;
5、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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