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或妻一方所承担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都有偿还的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法院强制执行。
在婚姻关系中,夫或妻一方所承担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都有偿还的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能否免于偿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或者经营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应当与夫妻共同债务一并偿还。因此,妻子不能免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妻子没有财产或收入来源。所以,妻子在夫妻共同债务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婚姻关系中,夫或妻一方所承担的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有共同偿还的责任。不过,妻子可以免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前提是她能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或经营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妻子不能免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她没有财产或收入来源。所以,妻子在夫妻共同债务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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