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通过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卖淫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应该进行立案侦查:第一、引诱、容留、介绍两人次以上卖淫的;第二、引诱、容留、介绍十四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卖淫的;第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四、存在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有:
1、主体条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条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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