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工商局首次发布的《湖北省商标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省注册商标7.4万多件,居全国第13位。
2008年,湖北省驰名商标再增11件,总数达38件,在中部六省位列第三。其中,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标代理机构大多集中在武汉等大中城市。
1997年,武汉**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湖北省第一件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2003年,劲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湖北省第一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中国驰名商标38件,其中通过行政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23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17件,其中有2件商标既获得了行政认定,又通过了司法认定。
自1991年开始到2005年,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次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每次认定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421件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2008年,省工商局又组织开展了《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目前,省工商局共收到829个商标所有人的申请认定商标890件,2008年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据了解,全省共有商标代理机构40家,武汉32家,恩施、宜昌各2家,襄樊、黄石、黄冈、荆门各1家。其中,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的综合型机构19家,专门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机构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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