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并且指出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被继承人死亡、合法继承人和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三个条件。同时,文章还强调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并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 产 继 承 第 一 顺 序 包 括 谁 ?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依次继承。因此,在遗产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享有继承权,并且具有相同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都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遗产继承中,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继承人要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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