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网上卖假货的方法:
1、可以向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诉,可以要求其提供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2、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投诉;
3、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贩卖假货的处罚标准如下: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举报卖假货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证明存在消费关系的消费小票、电商网站的交易记录、截图、聊天记录、保修单或者电子合同资料;
2、证明购买的商品是假货的证据。
综上所述,购买到假货可以向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诉,可以要求其提供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投诉,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怎样举报网约车平台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网约车“爽约”时要第一时间向约车平台反映,如对平台处理结果不满,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订单,其中约车手机号、车牌号、预约乘车时间、起终点这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需的必要信息,并在投诉时向话务员提供,有关部门将竭尽全力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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