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方律师在收购完成前的法律服务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其聘请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尽职调查小组;
5.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
6.由目标公司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并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DATAROOM),同时,目标公司指定专人配合尽职调查
7.律师在限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就有关事实询问目标公司有关负责人员。
8.律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根据律师出具的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协助签字的买方设计并购方案,起草并购意向书。
10.根据买卖双方签字的并购意向书,确认精密尽职调查的事项,并进行精密尽职调查。如律师对收到的资料经研究判断后,如需进一步了解,应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以此类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11.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12.律师协助委托方起草或修改并购合同。
13.律师根据谈判结果制作相关法律文件。
一、公司收购转让是什么
公司自成立经营不善,或基本确认今后也无发展前景,股东可以退出经营,选择新股东接手公司经营。这种退出、接手公司的行为,为公司收购、转让公司。新股东为收购方。老股东为转让方。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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