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存在的一种保释方式,而执行阶段并不存在取保候审。一旦罪犯被定罪,就不能再申请取保候审,但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假释。
在判决后的一年内,罪犯不可以被保释出狱。取保候审一般仅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存在,而在执行阶段并不存在。一旦罪犯被定罪,他/她一般需要服刑至监狱,就不能再申请取保候审了。不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可以申请假释。
【 服 刑 】 罪 犯 如 何 申 请 假 释 ?
罪犯如何申请减刑:
根据刑法、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规定以及实际运作来看,罪犯减刑假释问题研究存在以下问题:
(一)刑法中“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规定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减刑制度规定的减刑实质条件是“确有悔改表现”、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其中,立功和重大立功法律规定明确,比较容易把握。而适用最广泛的条件“确有悔改表现”则存在不易把握的弊病。
(二)现有减刑规定造成执法不统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应当减刑”的情形,法律规定明确具体,实践中易于操作。而“可以减刑”是授权性规范,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由于认识不同,会导致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出现偏差。
因此,对于罪犯减刑假释问题,需要更加明确具体的减刑条件和标准,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减刑工作的公正和统一。
在判决后的一年内,罪犯不可以被保释出狱,但可以申请假释。减刑假释问题存在一些问题,如刑法中“确有悔改表现”的减刑条件规定操作性不强,现有减刑规定造成执法不统一等。因此,需要更加明确具体的减刑条件和标准,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减刑工作的公正和统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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