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规定:事故一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必须为书面形式。
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申请重新认定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人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二、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时,将依法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三、交通事故后重新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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