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据.票据应妥善处理。不要随意丢弃个人收据、付款单据等。即使丢弃,也要粉碎后才能丢弃。尤其是现在网购流行,一定要注意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上面有地址和电话号码。扔垃圾的时候注意撕掉快递单。2、简历。现在找工作需要投简历,包括个人信息的填写,尤其是一些在网上投简历的人,不知道信息最后流向哪里,所以要选择填写一些详细的信息,没有必要填写。三、晒朋友圈。有些人喜欢在发朋友的时候发朋友朋友,这样很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所以发朋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四、谨防网上问卷调查。上网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问卷调查或者抽奖,但是会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其实大奖往往不会落在自己头上,但还是因为贪婪而泄露个人信息,一定要慎重,不要上当受骗。5、不要随意连接公共场所的无线免费WF。这种无线网络很容易被别人改变,成为窃取他人信息的窗口。只要你使用这个网络使用你的邮箱,它就可以窃取你的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所以不要随意连接无密码的WF。
个人隐私泄露可以报警吗
如果个人隐私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确凿的证据,去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的
;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积的泄露,虽然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公安机关也会立案的。
被侵犯隐私权是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处理的,侵犯隐私权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关于办理侵权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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