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套路贷骗取贷款者40万财产的,是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可以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区别
1、“套路贷”是诈骗性质犯罪,高利贷一般不是犯罪,但容易引发犯罪行为,超过法律支持的高利部分无效。从这点讲两者较难区分,可能一开始根本分不清楚。
2、“套路贷”其目的就是骗取借款人的高额资金或财产,方式是通过合法“套路”进行;而高利贷其目的是获取你的高额利息,一般双方会有平等协商,高于法定利息虽不合法,但提前告知你却也“合情合理”。
3、催收手段上,两者很难分得清。高利贷往往也会伴随着暴力催收,非法手段常用。也可能两者都使用所谓合法的途径催收,如诉讼。
4、高利贷也可能会转化为“套路贷”,高利贷也有一些套路将法律不支持的高利息粉饰为合法利息,看起来和“套路贷”有相似之处。但一个是你知道且同意的“明取”,一个是最后被强迫的"骗取"和"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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