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南雄市雄东路一号大润发四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南雄分厅(初次登录需注册);
2、找到“占用、挖掘省道15天(含15天)以内的许可”事项(可在查询栏搜索);
3、条件自检,请认真自检是否符合要求;
4、表单提交,请认真填写网页上的表格,其中标注红色*的为必填项;
5、附件上传,请逐项上传网页中要求的附件,其中标注红色*的为必须上传附件;
6、完成申请。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韶关市南雄公路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三)审查:
韶关市南雄公路局路政管理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的初审意见和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决定人(局领导)。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流程完成后,印发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纸质文件由窗口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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